浙江爆破员现场工作职责
2019-01-18 来自: 浙江省潘家爆破房屋拆迁工程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:465
爆破员现场工作职责
1、洞内爆破作业必须有带班领导统一指挥,并由经过专业培训且持有《爆破操作合格证》的专职爆破员担任。
2、检查作业面的安全情况,有不安全因素,要经处理后才能上班作业。
3、炮眼打好后,必须将炮眼内的泥浆、水、碎石等处理干净,以免装药时脱节。
4、检查炮眼质量,炮眼装药,发出一次警戒信号,任何人不得进入警戒区。(信号现场采用哨子)。
5、装药时要用木棒将炸药轻塞,不得用力过猛和使用金属棒捣实(禁止使用过期和失效的爆破材料)。发出第二次预备信号,非爆破人员全部退出工作地点。
6、放炮必须有专人指挥,起爆前要待施工人员、车辆全部进入安全地点后,发出第三次点火信号准起爆。
7、爆破完毕,确认药已响完,发出第四次解除信号,爆破人员方可进入,检查是否有盲炮和残药等。
8、要仔细听清响炮个数,若有哑炮,要及时地进行处理,确认安全后方准进入作业。
9、爆破后,必须经通风排烟15分钟后值班人员方可进入现场检查,经检查确认已排除险情后方可进洞施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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